海南映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单身男士请海口市相关部门查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06 18:56:14
我是河北省邢台 单身男士 叫张 平
电话18131967183
身份证 130502197103160930
现实名举报关于我被海南映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亲交友平台“深的我心”涉嫌欺诈 虚假宣传
市场监管局 推诿扯皮 不作为 !对反映的问题 ,不做处理 。
望引起领导们重视,并依法依规给我精神和经济上 进行合理合法补偿。
2021年7月我按手机弹屏广告提示下载了海南映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相亲交友软件平台“深的我心”。并看到该软件中的(人员信息均为用户真人验证,平台严格审查用户的信息,确保用户信息的真实性)看到介绍才在平台相亲交友。
此后一年中 为能找到合适伴侣 在平台充8000多元 购买虚拟币消费后,才觉察平台对用户信息的审核 完全不像当初的承诺 。所谓的严格审查用户信息 , 只不过是骗人的。 种种迹象中体现了平台涉嫌 虚假宣传 欺诈行为。
使用平台期间 , 在平台上认识黑龙江一女子,她注册ID:3376744 信息完全和本人不一致,年龄 72岁 单身 可约会见面 。经过交流和多方了解 , 才发现她是有家庭未离异的, 叫高敏 31岁 黑龙江巴彦县 巴彦镇人 交往期间 给她花了很多钱 …… 您说这个平台不是虚假宣传欺诈吗?这个高敏不是骗子?(而且有微信截屏说明他老公俩人合伙对我实施诈骗)就是为了骗钱。
发现问题后,我联系了海口12345热线 回馈”是平台属于正规的婚恋平台,不存在违规现象”。
多次举证截屏图片。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所反映关于(平台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不作认定。
海南映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117号海南滨海国际金融中心B座702经营范围 游艺娱乐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网络文化经营 互联网信息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
《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
《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婚姻介绍服务机构要查验征婚者的身均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身份证明文件,让有婚史的征婚者出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不向征婚者提供虚假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我要求软件的开发者海南映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于他们自己的这种欺诈行为负责,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给我造成的损失退一赔三。
而作为市场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加强婚恋市场秩序的日常监管、婚恋服务质量的动态评估。
望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真正起到监管职责,对于该公司的虚假宣传 欺诈行为 进行查处,按规吊销他的互联网从业及相关经营资质。
希望海口市委、市政府领导能够为我主持公道,消除影响 同时惩治违法违规相亲平台企业。
这 9张截图足可说明平台的 虚假宣传 不核实查验 诈骗 行为。
平台宣传的
平台虚假宣传的
平台虚假宣传的
注册人 72岁 平台这也进行了真人验证
套路很深 消费少亲密度不到够手机号 就会 少几位
消费不够 亲密度不够 电话就会少几位
这是高敏那边人认可的未离婚有家庭的截屏
这是高敏那边人认可的未离婚有家庭的截屏
这是高敏那边人认可的未离婚有家庭的截屏
这是高敏的朋友发来合伙欺诈的认错道歉的截图
这是市场监管局发来的回函
这是平台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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