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坑农民引关注:黑龙江省宾县农业农村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06 21:19:06
民以食为天,我国是世.界第.一农业大.国,国.家.部.门历来对农业产业发展极为关注,尤其对农业种子的引进栽培及销售环节方面把控严格,本着杜绝一.切伪.劣种子的原则,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以维护种植农户利.益及国.民百姓健康。然而,在当前形势下,仍有个别机构为了个人私.利,置农户与百姓健康于不顾,顶.风.作.案,瞒.上.欺.下,引进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其行为实在令人愤慨。
日前,来自黑龙江省北安农垦云峰旱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几位代.表投.诉,反.映黑龙江省宾县农业.农.村.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事.件。
举报代.表反.映,他们于2019年初来到哈尔滨市呼兰区长岭街道孟家乡莲花镇,与当地镇政府签约包种了农民土地4050亩,全部种植大豆,当时购买的是黑龙江普兰种业有限公司的大豆种子“东农豆252”,8.62吨和“高产东农豆252”,12.8吨,种子总款项为20.11万元,播下种子就是播下期望,当他们播种后,在抱着美好期待的一个月后,他们的工作人员到地里薅草时却意外发现,“高产东农豆252”居然长出两种不同品种!他们当即去宾县种子管理站报案(因普兰种业公司注册地为宾县)。宾县种子管理站长韩志祥,及工作人员邱信民研究后,给呼兰区种子管理站下发协查函,委托呼兰区种子管理站组织田间现场鉴定。
呼兰区种子管理站委托隹木斯宏诚司法鉴定中心随即来到田间对种子进行了现场鉴定。现场鉴定人员贲显明、邱惠琴、胡秀芳三人,普兰种业公司于仁敬、何鑫俩人,呼兰区种子管理站执法人员,苗会文、郭占江俩人,农民合作社唐维君、张宝、刘定律、姚树江、唐维学、王海荣、代树清等人参加。现场四方参与鉴定工作人员共计14人。鉴定结果是伪劣种子(证据一,隹木斯宏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补正书,共五页)
投诉代.表反.映,在他们当时买种子时,给的宣传单上也是两个品种:“东农豆252”成熟期118天(证据二)、东农豆252种子宣传单正反面一页,“高产东农豆252”成熟期120天以上(证据三),高产东农豆252种子宣传单正反面一页(证据四),东农豆252和高产东农豆252代皮。而宾县种子管理站却说是一个品种,我们只得又申请第二次鉴定。经宾县种子管理站同意,呼兰区种子管理站再次委托,取两个品种叶片,送黑龙江省农科院农业农村部谷物极质量制品检验测试中心鉴定。当时,呼兰区种子管理站通知普兰种业,但普兰种业不来人的情况下,呼兰区种子管理站邀请事发地的村委会书记监督取样封样后进行的鉴定(证据五),证明村委会材料一页,检验鉴定结果为(判定不同品种)是假种子(证据六),检验报告四页。
然而,尽管鉴定报告证据充分,来源权威,但令种植专业合作社的代.表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宾县农业农村局面对这样的结果竟然却不去处理,听之任之,面对代.表们的要求视而不见。
后经代.表们调查了解得知,黑龙江普兰种业有限公司是黑龙江普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北农业大学、宾县农业农村局三方合股成立的公司。其中宾县农业农村局占股80%,为实际控制人,东北农业大学占股20%(证据七),该公司成立后,虚报良种繁育基地5000亩(证据八),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等,骗取套取了国家科研经费2670万元(证据九),黑龙江公示大豆良种繁育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8077万元!
代.表们气愤地表示,黑龙江普兰种业有限公司公司依仗着宾县农业农村局及东北农业大学的关系背景,明着做农业项目,背地里却做着坑害农民和国家的勾当,应该引起重视,当地部门要给予严格调查与处罚,同时我们呼吁社会关注此事件,不要坑害农民,坚决讨回我们种植户代.表的经济损失!
在全国各地倡导农业发展,大力推广农业种植产业的今天,黑龙江省宾县农业农村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事件实属令人震惊与气愤,宾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当地一家农业管理机构,严把种子质量关,维护好当地农业种植户的切身利益,本来就是他们份内的职责与义务,但如今他们不仅自身没有做好监督职责,当问题己经出现,并有权威部门的鉴定结果时,依然不理不睬,不予处理,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这其中是否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个人利益与暗箱操作,目前不得而知,但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给予公正公平处理,让违法犯罪、作奸犯科者得以严惩 ,还地方农业合作社一个良好稳定的生存环境。
附图:
证据一:佳木斯红城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补正书共五页
证明呼兰区执法大队委托田间现场鉴定为(劣种子)
证据二;东农豆252种子宣传单正反面一页
证明“东农豆252”生育期118天
证据三:高产东农豆252种子宣传单正反面一页
证明“高产东农豆252”生育期120天以上
证据四:东农豆252和高产东农豆252代皮照片一页
证明“东农豆252”40斤包装 “高产东农豆252”20斤包装
证据五:证明村委会监督材料一页
证明四方在现场取样
正经六:检验报告四页
证明呼兰区农业执法大队送检,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同品种,是假种子检验报告
正经七:证明宾县农业农村局与普兰农业东北农业大学的材料两页
证明普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北农业大学和宾县农业农村局合股成立普兰种业有限公司
证据八: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证明虚报5000亩
证明普兰种业虚报5000亩繁育基地
证据九:黑龙江公示大豆良种繁育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8077万元两页
证明东北农业大学套取国家科研经费2670万
证据十:黑龙江普兰种业法人执照,证明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陈庆山是普兰种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页
证明法人:陈庆山是代.表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
证据十一:云峰合作社执照一页
证明法人:张云峰
证据十二:张云峰身份证复印件一页
证据十三:唐维君身份证人证合一一页
证据十四:专家组会场
证明:普兰种业(于仁敬、何鑫) 专家(贲显明、邱慧琴) 呼兰区执法大队长(张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