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温州商贸城破产清算组被指侵害债务债权人权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27 18:33:27
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等地客商蔡贤松、刘日友等多名投资商投诉称,他们投资连云港灌云县温州商贸城,不曾想到遭遇套路贷等黑恶势力与官商勾结“围猎”,几亿资产被鲸吞,一个资产原本资产大于债务的企业被破产。“2021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布,商贸城的债务5.75亿元,其中就非法认定了3个多亿的套路贷虚假债务;然而到2023年5月16日,法院再次公布的债务总额居然高达9个亿,究竟又从哪里冒出来的4个亿债务?清算组不公开不透明!”。债权人刘日友表示清算组越俎代庖,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张朝国则表示,“十年的破产过程中,清算组违反《破产法》的地方太多了,连云港经济发展在全省最差,灌云县经济状况在连云港垫底,问题就出在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上!”
落入陷阱 ,几亿元投资被围猎鲸吞
2011年,浙江瑞安商人蔡贤松在其朋友池万明的多次劝说下来到灌云温州商贸城投资给江苏华景投资实业有限公司1.7个亿,买得华景公司45%的股份。然而令蔡贤松万万没有想到在他投资之前,华景公司股东董秀月、池万明合谋与职业放贷人徐晓辉、徐晓峰等人里应外合,为他设好了套路贷“杀猪盘”!套走价值3600万元的商铺;“2010年3月,池万明、董秀月以华景公司的名义虚假集资了8212万元。借款协议反映,这笔款由李林波等数十人汇出的过路财神, 打进来之后又立马返回,实际就是障眼法。”
2011年12月28日,李林波等人向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蔡贤松向法庭提供了大量证明李林波等人虚假诉讼的证据,但主审法官不予采信;
2012年6月15日,蔡贤松就李林波等人虚假诉讼事实向灌云县公安局报案并成功立案。在县公安局立案后就把立案通知书送给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杜兴淼。“按照刑事优于民事法则,杜兴淼法官就应该终止审理此案。可他知法犯法,枉法裁判,判令华景公司按标的偿还李林波等人本息共计1.52亿元。同时查封华景公司全部资产,导致最终公司陷入危机”。讲述时蔡贤松捶胸顿足,“他们轮番围猎,仅一年时间,我的近2亿元资产被洗窃一空。期间,司法部门立案后却总是被“保护伞”叫停,一桩桩、一件件无一例外。在‘保护伞’作用之下,一个本不该破产的企业却进入了破产程序”。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李强为此事作出过亲笔批示,但最终也没能让蔡贤松脱离苦海。犯罪嫌疑人依然逍遥法外。如今,蔡贤松穷途末路,生死难决!和蔡贤松同样遭遇的还有蔡德强、叶岩贤等二三十人。
蹊跷破产 , 十年清算历程扑朔迷离
“一系列坑蒙拐骗,我的油已经被榨干,董秀月和池万明自导自演的闹剧自然到了落幕收场之时。2013年10月,灌云县委县政府派驻清算组来温州商贸城,宣布进入破产程序,赶我净身出门。”蔡贤松表示,整个清算过程中出现许多“诡谲”现象,一共换了四次清算组,只要谁发现其中存在经济犯罪、并主张办案,谁就得出局。“ 一场投资让我失去所有资产,沦落为流浪汉!被骗我认了,想不通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千方百计掩盖他们的犯罪事实。法治环境如此恶劣,还谈什么营商环境?灌云最近大力宣传招商引资具有‘店小二’ 精神,可我在这里却遇到不少‘孙二娘’,宰你没商量”。
华景公司执行经理李树宽表示,他对蔡贤松的遭遇深表同情,同时还表示黑恶势力保护伞可憎可恨。制约灌云发展就是营商环境这块短板;而制约营商环境的关键要素又是法治环境,是不良的法治环境破坏了灌云的营商环境。他希望进驻灌云的江苏省委第三巡视组能高度重视灌云这一惊天大案,打伞破网,整顿灌云营商环境。
2022年12月27日,灌云县人民法院贴出公告,称被申请人资产大于债务,具有清偿财务能力,驳回申请人李金才的破产申请。然而蹊跷的是,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的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07破终2号裁定书载明,
“上诉人李金才因与被上诉人江苏华景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2013)灌商破字第0001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截止2013年10月8日华景投资公司资产总额为866496590.69元,负债总额906504416.81元,净资产为﹣40007826.12元,足以认定华景投资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2013)灌商破字第0001号之一民事裁定;
二、江苏华景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继续进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并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周文元;审判员 丁燕鹏、 刘勇;法官助理 杨倩;书记员秦颢瑜”
二0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自说自话 李金才未不服2013年裁定
李金才表示,两级法院都是在自说自话,“灌云县法院公告不破产之后,清算组徐晓锋打电话叫我去签字的,我签字的时候清算组徐晓锋说是不破产的,签字干什么的我当时也不知道,都是清算组律师弄的,律师我也从来没见过。现在中院裁定撤销灌云县人民法院(2013)灌商破字第0001号民事裁定破产决定;就是不同意我的申请破产请求,跟灌云县人民法院2022年12月27日公告的意思一样,都是裁定不破产嘛!”
“清算组和法院一直在玩文字游戏,但总是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甚至明目张胆藐视法律、知法犯法,试问,华景公司破产是谁在破?为谁破?破给谁?”华景公司执行经理李树宽一语道破。
越俎代庖 清算组剥夺我们债务债权人权利
“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充当套路贷、虚假诉讼保护伞,我们债务人和实际债权人向清算组要求上诉或抗诉,但清算组置之不理,因为公章在清算组手里,所以我们有冤没处喊。在“保护伞”运作下,清算组在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上公开认定虚假债务、套路贷债权”。华景公司执行经理李树宽还表示,到目前,华景公司虚假债务已经高达五六个亿”。
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破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可以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清算组第二次召开的债权人会议剥夺了我们的表决权利,开会时全程禁言;最近清算组又决定于2023年5月31日下午召开第三次债权人网络会议,为什么要开网络会议?其目的又是为了剥夺我们的表决权和监督权,便于顺利保护套路贷和虚假债务人,便于非法实施强裁?十年来,他们多次要求成立债权人委员会未果,他们目的就是为了摆脱监督,让他们任意宰割华景公司这块“唐僧肉”。讲述时,蔡贤松无奈和愤慨溢于言表,“我们一定会维权到底,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不缺席,我们一定要砸碎保护伞、揪出犯罪嫌疑人,净化灌云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关于此事的进展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